根据国务院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,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环境保护部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》)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,社旗县启元·璟都国际建设项目(一期)进行自主验收。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如下.
内容附件: 验收报告-社旗县启元璟都国际建设项目(一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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